在日常特種設備的檢查和檢查中,經常接觸起重機的製動裝置。製動裝置的配置是否與設備的使用壽命和安全有關。因此,有必要討論製動裝置的配置。
為了緩解製動器的磨損,減少製動過度引起的衝擊和振動,建議起重機支持製動和控製製動。控製動一般為電動製動,如反向製動、能耗製動和渦流製動。
電動製動器僅用於消耗動能,使機構安全減速。與電動製動器一起使用時,支撐製動器的低安全係數應單獨符合原規定。二次製動器也可用於減少磨損和衝擊。一次製動器用於消耗動能,使機械安全減速和停止。二次製動器確保支撐製動器的安全,如防風製動。
對於吊鉤起重機,當起重機構的工作類別等於或高於M4,額定起重速度等於或高於5m/min時,應采用電氣製動方法,以確保額定起重量範圍內的負荷下降(0.2-1.0),製動前的電機速度降至同步速度的1.3以下。常規標準製動器的工作環境中不得有易燃、易爆、腐蝕性氣體。如果環境條件通過相關規定,應選擇防爆製動器。
一般來說,如果隨車吊的構件損壞,就會危及其使用效率,那麽為什麽其構件容易損壞呢?
無論機械維護有多好,由於部件中間必須有相對觸摸運動,相對觸摸運動會有矛盾,矛盾會磨損,磨損會損壞;經常使用會有疲勞損壞;由於衝擊衝擊衝擊,部分部件會出現裂紋或變形損壞;由於腐蝕老化,部分部件會損壞,部分部件會被廢除,不能持續使用。
磨損、疲勞、變形、老化等損壞是客觀現實,難以免除。當這種損壞達到一定水平時,如果汽車起重機仍在實際操作和應用中,則非常危險。
因此,當一些易損易損部件損壞時,在無法調整或糾正使用價值時,應首先廢除有必要及時更換新零件。